Sunday, 9 October 2016

聖地(以色列體驗團)1-8/03/2017(八天)

聖地(以色列體驗團)1-8/03/2017(八天)

费用:港幣$14,800 (二人一房)
訂金: $7,000  餘款20171月前繳交
15/10/16前付訂金優惠價    HK$ 13,800
30/10/16前付訂金優惠價    HK$ 14,100



想更深入的了解请联络:
Email newxulong@gmail.com
Wechat: yvonne-0206, or M95291000
WhatsApp: 0138390048 (Yvonne) Or +852 9529 1000 (Mr. Cheung )
page: 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ewxulong/

第一天

香港起飞 HK---TLV LY076(16:30-23:00)

第二天(早午晚餐)
該撒利亞引水道
海法-迦密山
以利亞洞
拿撒勒村
天使報喜堂
聖約瑟教堂
迦拿婚宴堂
住宿:酒店Prima galili or Club hotel










第三天(早午晚餐)
該撒利亞腓立比
八福山
塔迦/彼得授職堂
迦百農
船遊加利利湖
住宿:酒店Prima galili or Club hotel










第四天(早午晚餐)
約旦尼水浸池
士羅
昆蘭
死海暢泳
進入耶路撒冷
住宿:酒店Rimonin Jerusalem






第五天(早午晚餐)
橄欖山
主禱文堂/主哭耶京堂
客西馬利園萬國教堂
伯利恆主誕堂
牧羊人的野地
住宿:酒店Rimonin Jerusalem





  

第六天(早午晚餐)
獅門
聖安妮堂
主殤道14
猶太人區
西牆
錫安山
馬可樓/大衛塚
安眠堂
雞鳴教堂

住宿:酒店Rimonin Jerusalem







第七天(早午晚餐)
花園塚 Garden Tomb
以色列國會
六百萬猶太人紀念館
雅法港
晚飯後往機場
TLV—HK LY075(20:55-13:55)


第八天
到達機場解散,感恩與你們同行



一 一般規則
1.    報名需連同填妥之報名表、所需訂金及旅遊證件副本,以收妥日作實。(支票之收妥日為銀行過戶日)
2.    旅遊證件,以出發日起計算,需有效六個月或以上。
3.    出發日前兩個月,本公司將通知報名者有關團是否成行,並收取餘數。如未能在本公司指定日期前付款,其團位有可能被取消,相關訂金不予發還。
4.    團費包括:行程內的來回機票、酒店住宿、交通工具、膳食、各參觀入場費及領隊;給與當地導遊、司機、餐廳、酒店等小費、本港機場稅及三跑建設費。
5.    團費不包括:單人房附加費美金USD$300;行李超重費用;行程以外觀光節目;自購之旅行保險;個人性質之費用如:酒類、飲品、汽水、洗衣、電話等。
6.    上述團費有可能會因機票漲價及有關稅項增加而調整。
7.    個別參加者將按報名次序安排同房,同房只限同性或夫婦。否則將會安排入住單人房並需付單人房附加費。工作人員基本上不會與參加者同房。
8.    所有酒店根據行程安排,但當地承辦旅行社有權視乎當時情形作出更改,給予同等級之酒店,且以兩人共住一房間為原則。如經儘量安排後仍未能與其他參加者共用一雙人房間,則會收取單人房附加費。

二 責任條款
1.    出入境:即使參加者持有有效之入境簽證及旅遊證件,如遇入境時因其個人問題而遭當地移民局或海關拒絕入境,概與新旭龍及旅行社無關,所繳費用不得退回或轉讓。因而引起之住宿、交通費用,均需由參加者自行承擔。
2.    安全:本公司所採用之各類觀光交通工具及酒店,如飛機、輪船、火車或巴士等,其對旅客及行李之安全問題,各機構均訂立有各種不同之條例,以對旅客負責。行李遺失,意外傷亡及財產損失等情形,當根據個別公司所訂立之條例,作為解決的依據,概與本公司無關。
3.    突發情況:如旅途中遇上不可力抗之情況(1),或參考香港旅遊業議會的外遊警示制度,或突發事情(例:簽證受阻延、證件遺失、天氣惡劣、罷工、當地酒店突告客滿、地點開放時間改變等),按需要對行程作適當調整。因此對行程延長、縮短而引起額外開支或費用損失者,參加者不得藉故反對及提出異議。因此而增加之費用將額外向參加者收回,如費用減少則安排退回。
4.     本公司敬送參加者客旅遊平安保險十萬元正(75歲以上長者不受保)
5.     旅遊業議會提議團友購買旅遊保險倍感安心,本公司推薦蘇黎世傲遊旅遊綜合保險,旅遊更安心

三 臨時取消、退團及退款
團友    於出發前60天內取消訂位,扣團費三千元。
           於出發前4560天內取消訂位,扣團費六千元正。
           於出發前3045天內取消訂位,扣團費50%
           於出發前 1130天內取消訂位,扣團費80%
           於出發前10天內或旅程中退出,作自動放棄權利,所繳費用概不退還。
1.    如因人數不足取消行程,將於出發前一個月通知,並在6-8星期內發還相關訂金給予已報名參加者。
2.    如在出發日(兩)星期前出現不可力抗之情況,本公司會作合理之調整,同時盡早知會已報名之參加者。如費用有所增加,可讓參加者決定接納與否,不接納者將可安排退款,惟當中可能需要扣回部份已繳付之費用。
3.    如在出發日兩星期內,出現不可力抗情況,本公司將按實際情況考慮一切可行方案,以作相關安排。
4.    除上面所列原因外,參加者無論何事取消訂位,必須以書面通知本公司,並以本公司回覆確認之時間。已繳報名費按照臨時取消比例退回
5.    本公司只按個別情況考慮,讓參加者可申請將團費金額轉與新之參加者、或保留一年等。

 註:1. 不可力抗情況──如:政治、戰爭、天災、動亂、疫症、航班等問題